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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耶穌》第四十七天(下):承受永生的方法



今天這一段經文分別在馬可和馬太都有記載。經文說到有一個官來見耶穌。按照馬太福音19章20節的記載,這個人被稱為“青年”,而路加福音則說這人是一個“官員”英語為Ruler。這個“官”的字也同樣用在馬太福音9章18節說到“管會堂的”。由此可見這個官員很可能是指管理猶太會堂的領袖。

管會堂的(Ruler of the Synagogue)新約時代會堂中的高級職員。一般認為任何一所會堂都只有一位這樣的職員。他的職責是照管會堂崇拜的各項安排,維修整座建築物及物料,並決定吩咐誰宣讀律法書和先知書,或帶領公眾的祈禱。這職位有時只在某一段期間委任,有時則是終身之職。而要成為管會堂的人必須在會眾中有很高的成就,以及擁有優越的道德品行。

因此這個官員是相當受到猶太社會歡迎和關注的,因為按照經文的發展,他是個從小就守誡命的人,也是個富裕的人(以色列人認為財富和長壽都是神祝福的明顯記號)。因此這個人即是年紀輕(20歲-40歲之間),又在受誡命上完備,他還擁有官員的身份,無論在社會地位和金錢財富都是無懈可擊的。

他來找耶穌,他稱耶穌為良善的夫子。19節:  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猶太人一般不會稱人為“良善的……”,因為對他們而言,只有上帝才是良善(完美)的。所以耶穌的回答:「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意思是「你如果認為我是夫子,就不該稱我是良善的」,因為「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



官員問:“我該作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穌回答:“20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 ”既然他問到關於當作的事,耶穌就引用了出埃及記20章12-16節的十誡。因為這是神頒布給百姓的誡命,也是神給人當做的命令。耶穌問了他十誡中的第5-9條「誡命」,也就是人與人之間當守的誡命。當然這個官員的回答是:“從小就遵守了。



接著下來,耶穌又說。“22...「你還缺少一件: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他聽了以後只能憂愁的離開,因為他的財富很多。

當我們去理解這段經文的意義時,我們需要理解到這是記載在耶穌論道“嬰孩與神國”之後,也就是說整個主題仍然還是停留在討論神國的課題上。對猶太人來說,能進入神國就是永生,因此路加把這個典型的模範猶太人帶出序幕。這個年輕的官員,在當時的猶太人眼中可說是完美,他不只是年輕,既有錢有產業,也有身份地位,他也是個在會堂中服事神的人。這樣的人是人人追隨的目標。然而就算他是個從小就遵守誡命的人,他仍然沒有永生。也就是說,他沒有神國的把握。耶穌的回答也很有意思。耶穌問他關於十誡中的第5到9誡命,但唯獨不問他關於第十誡:“17  「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當然第十誡是說到貪戀“別人”的財物,我相信這個官確實沒有這樣行,但是他的問題卻是放不下自己的財富。所以耶穌才以另一個方式來問他:“22...「你還缺少一件: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這個就真正的打到了他的心坎上。



經文說他最後憂愁的離開,因為他很富足。那麼是不是要有永生就一定要變賣一切去周濟窮人呢?其實耶穌的話語中說出了他的問題,那就是他缺少的就是“周濟窮人”,也就是他有財富,但是沒有用到上帝託付財富於他的責任,那就是照顧弱勢群體。如果我們還記得,上文16章,耶穌也如此的去警告貪愛錢財的法利賽人,耶穌以《財主和拉撒路》的比喻說明了終日奢華宴樂但不去周濟窮人的下場就是在陰間裡受苦。就算他們是律法師,他們曉得與遵守律法,但是卻沒有執行律法要他們執行的“義”馬太福音23章23節說:“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當中也說明了他為什麼不能承受天國,因為他的財寶都在地上。他不願放下地上的財富,如何領受天上的國度呢?

這個也是說明,神的國若不是神的恩典,人根本不能因做了什麼就能得到。雖然按照誡命說到,人若是真的能守的住律法,就可以得永生。請問這世間有誰能做到呢?因此在這一段17章20節-18章34節,耶穌論神國的教導裡面,祂藉著一個無依靠,無背景,無財富的寡婦告訴我們,公義的神會為我們申冤。祂藉著罪惡深重,沒有義行,甚至乾犯律法的稅吏,告訴我們神因稅吏的悔改,稱他為義。耶穌藉著無能為力的幼小嬰孩更是告訴我們,神的國度乃是為所有的人而大開。人若要得到神國/永生,是神的邀請,讓那些最無力,最無地位,罪惡深重的人可以進來。


接著耶穌也說這個官員的第二個要“”來得永生的事情,那就是“你還要來跟從我。”這是什麼意思呢?跟從耶穌就是如彼得那樣:“28我們已經撇下自己所有的跟從你了。”所以我們可以理解到就是變賣一切來跟從耶穌就是所謂的“跟從耶穌”。所以耶穌在後對彼得說:“29「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神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 30  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 ”因此這裡就解釋了,耶穌要這個官“做”來得永生的事情,那就是撇下(變賣)一切,來跟從耶穌。這樣就會得永生。

只是這事對那年輕的官來說甚難,因為他的財富很多。因此 “24  耶穌說:「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 25  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 ”,耶穌並沒有說有錢財的人是不能進天國,只是很難。因為他們的眼目都放在這些地上的財富和地位上。他最後也只能憂愁的離開。耶穌提醒他要把財富放在天上,馬太福音6章19-21節:“19 「不要為自己積攢財寶在地上,地上有蟲子咬,能鏽壞,也有賊挖窟窿來偷。 20 只要積攢財寶在天上,天上沒有蟲子咬,不能鏽壞,也沒有賊挖窟窿來偷。 21 因為你的財寶在哪裡,你的心也在哪裡。”但是他難以放下,只能在今生有美好富足,但面對來生就可能是痛苦和可怕了。


說到這裡,眾人和門徒都覺得這個很難, 26  聽見的人說:「這樣,誰能得救呢?」 因為在他們的觀念,這樣富有又年輕的官員才是他們要學習的榜樣。但是如今耶穌給了一個完全顛覆他們傳統觀念的思想。那麼誰還可以得救呢?27  耶穌說:「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卻能。」 神已為他們預備了救恩的,也就是在:“31  耶穌帶著十二個門徒,對他們說:「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先知所寫的一切事都要成就在人子身上。 32  他將要被交給外邦人,他們要戲弄他,凌辱他,吐唾沫在他臉上, 33  並要鞭打他,殺害他;第三日他要復活。」


打從17章29節開始,耶穌論天國的教導,祂糾正了法利賽人的錯誤觀念,祂也藉此來教導門徒。路加乃是很誠實的記錄了,其實門徒對耶穌的天國也是有錯誤的理解。我們可以從彼得的詢問就明白:“28  彼得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自己所有的跟從你了。」 ”如同一段經文我們看馬太福音19章27節:“27  彼得就對他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將來我們要得什麼呢?」 ”很明顯的,彼得還是向耶穌詢問關於地上的國度,彼得也是一樣,要問主他會在今生得到什麼。


因此29節-30節: 29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神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 30  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 這句話常會給很多人有錯誤的解釋,普遍認只要為主作工,主就要賜他今生有富足的生活,因為經文說“今世會得百倍”。他們把得百倍特別解釋成地上的財物,為主放下就會賺回富足的生活。那絕對又是落回了這個少年官和法利賽人的情況。若是真的財富的富足,耶穌不會要求這個官變賣一切。


那麼主耶穌說的這話到底是什麼意思呢?要結合四福音書,主耶穌在《撒種的比喻》中說到,種子落在好土的,路加福音 8章15節:“ 那落在好土裡的,就是人聽了道,持守在誠實、善良的心裡,並且忍耐著結實。”馬可福音4章8節:“好土地就結實又有落在好土裡的,就發生長大,結實有三十倍的,有六十倍的,有一百倍的。”在這裡主提到了“一百倍”。那麼耶穌所謂的“百倍”意思是:福音的果效。這是符合這整段經文的脈絡,耶穌出來傳的道的內容是:神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 


猶太人普遍認為,只要守律法就能進天國,但是這個少年官就讓我們知道,就算有如在律法上近乎完全的人,也是沒有永生。他們既不能救自己,也不幫助他人。所以我們必須理解,人要進入神國,承受永生,若不是上帝的恩典,沒有人能夠靠自己進入。而寡婦,稅吏和嬰孩就讓我們看到,神就開恩讓這些在人眼中視為不能進天國的人稱義。但是在人眼中看為義的人卻是憂愁的離開。


而耶穌也要門徒明白,要努力的恆切為了神的國度來禱告,也要為之撇下一切,來跟從耶穌。建立神國是從耶穌開始,祂藉著在耶路撒冷受盡了恥辱,被人迫害,獻上生命,方才能賜予救恩。而這些都是神賜予的恩典,人雖然不配,但是神願意賜下。


而我們會在明天看的經文35節-43節,就讓我們看到人如何憑信心來蒙得救。

路加福音18章18-34節

18  有一個官問耶穌說:「良善的夫子,我該做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 19  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 20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 21  那人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 22  耶穌聽見了,就說:「你還缺少一件: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23  他聽見這話,就甚憂愁,因為他很富足。 24  耶穌看見他,就說:「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 25  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 26  聽見的人說:「這樣,誰能得救呢?」 27  耶穌說:「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卻能。」 28  彼得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自己所有的跟從你了。」 29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神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 30  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 

31  耶穌帶著十二個門徒,對他們說:「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先知所寫的一切事都要成就在人子身上。 32  他將要被交給外邦人,他們要戲弄他,凌辱他,吐唾沫在他臉上, 33  並要鞭打他,殺害他;第三日他要復活。」 34  這些事門徒一樣也不懂得,意思乃是隱藏的;他們不曉得所說的是什麼。 

评论

  1. TFLau 刘道辉
    在地上是耶稣的一家人。在天上也必定与祂同在。只是现今你愿意放下地上的一切来跟从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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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人為福音撇下一切,神應許我們會得百倍的果效,這是何等美好的應許,讓我們得鼓勵,去努力傳揚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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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愿主怜悯,帮助软弱的我们能做到撇下一切跟随主,更多的主,更少的自己,感谢主,能为主牺牲是蒙福的。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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