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著耶穌說的《兇惡園戶》的比喻,祭司長和文士是徹底的被激怒,他們更是想要殺耶穌了。接著下來,耶穌又以匠人的棄石來說到,對他們來說,耶穌就如一顆被棄的石頭,但是這個棄石即將要把他們絆倒,甚至把他們打得稀爛。聽完耶穌的話,“19 文士和祭司長看出這比喻是指著他們說的,當時就想要下手拿他,只是懼怕百姓。”
因著耶穌備受群眾的愛戴,他們不好正面的抓祂。因此他們設計,就打發奸細,裝作好人,故意向主耶穌請教一些問題,為的是要找出主耶穌說話的把柄,然後借機逮捕耶穌。
雖然祭司長,文士和長老們身為猶太“三合林”即猶太人的大公會的成員,權力極高,但是羅馬政權並沒有賦予大公會有執行死刑的權利。因為這個公會只是處理宗教事務的權利。
在羅馬政權下,即使是大公會,猶太人是不可以定人死罪,因為他們只有處理宗教事務的權利。倘若要把人判死刑,除非羅馬在猶大地的最高執行長官:巡撫認可,並在死亡判決書上蓋印。而當時能被判死刑的罪名,叛國罪是其中一個。因此他們知道不能與耶穌硬碰硬的對抗,他們只能施行軟計謀,派奸細去裝好人,說好話,希望可以在耶穌的話裏找到把柄,好抓拿祂。“20 於是窺探耶穌,打發奸細裝作好人,要在他的話上得把柄,好將他交在巡撫的政權之下。”
馬太福音22章15-16節就讓我們看到,這些奸細是誰:“ 當時,法利賽人出去商議,怎樣就著耶穌的話陷害他, 16 就打發他們的門徒同希律黨的人去見耶穌...”。由此可見,原來是法利賽人的門徒和希律黨的人。奸細就來問耶穌 :“21 奸細就問耶穌說:「夫子,我們曉得你所講所傳都是正道,也不取人的外貌,乃是誠誠實實傳神的道。 22 我們納稅給該撒,可以不可以?」 ”
“納稅給該撒可以不可以?”。看起來很簡單直接,但是這是一條非常詭詐的問題。這裏說的“稅”是從主後6年羅馬開始徵收的。因為在這一年,猶大地正式成為羅馬的屬地,因此所有人民需要交“人頭稅”。男的從14歲,女的從12歲開始一直到65歲為止,每年都要上繳這稅。
羅馬政府規定,人頭稅是必須要用羅馬規定的銀幣繳納,當時在巴勒斯坦地方內通行三種幣制,一種是在安提阿與推羅所鑄造的省分錢幣,是按希臘標準製作的銀錢(drachma);另外一種是猶太人地方的錢幣,稱舍客勒(shelkel),還有一種是羅馬鑄造的銀幣(denarion)。而繳納『人頭稅』就須用(denarion)幣。denarion是羅馬皇帝提庇留時代使用的貨幣,上面印有他的像,並鑄有「該撒,提庇留,神的奧古士都的兒子」而銀幣的反面有和平女神“潘”的像,也有鑄字「大祭司」。嚴守律法的猶太人對使用這羅馬錢很是反感,因為上面鑄有皇帝的頭像(十誡不允許製作任何人像)並一句題辭,稱他為“神的兒子”。若是這樣的話,這個錢幣對於猶太人來說這個硬幣不只是宣告羅馬皇帝的政治權柄,而且還宣告他的神聖權威和統治。
所以這項稅賦課題在巴勒斯坦卻,特別是加利利就成為辣手的問題。因為對猶太信徒來說,這個錢幣不只是印有凱撒的偶像,背面更是印有異教女神的像。這樣的錢幣是上帝厭惡的,猶太人連擁有都會被玷污。另一方面,猶太人也認為這應許地是上帝給他們的祖宗為業的。他們不能接受羅馬,更無法承認該撒是他們的王。自從哈斯摩尼王朝被羅馬滅了以後,他們早已沒有王。所以上帝是他們的神,也是地上的君王,所以要納稅,就是納稅給祂,也就是聖殿。另外加上,羅馬人又把這個收稅的責任託付給了貪婪的稅吏,因此在繳稅方面,稅吏又向百姓徵收過多的金額,也因此導致猶太人造反叛變,以武力對抗羅馬政權。
因此我們看今天的經文,“21 奸細就問耶穌說:「夫子,我們曉得你所講所傳都是正道,也不取人的外貌,乃是誠誠實實傳神的道。 22 我們納稅給該撒,可以不可以?」 ”。因著耶穌在群眾中頗受歡迎,所以這些奸細就以甜言蜜語來接近耶穌。他們如此做首先是要給聖殿裏的群眾覺得他們是真心來向耶穌討教而不是惡意的來挑戰的。其次他們也盼望這些好話能讓耶穌放下戒心中計。
所以他們的問題:“22 我們納稅給該撒,可以不可以?」”。這個問題就是要耶穌在群眾面前說明:猶太人(神的子民)納稅給羅馬君王是否可以。這是一個很陰險的問題,就跟之前面對祭司長對耶穌責問關於祂的權柄是一樣的。回答無論是哪一個都會陷入陷阱裏。
奸細的這個問題,所要求的答案只有可以或是不可以。但是耶穌既不能說可以,也不能說不可以。如果耶穌說不可以納稅給該撒,奸細們就可以去向羅馬政府報告,說耶穌在聖殿中鼓吹猶太人不要納稅,公開煽動百姓反叛羅馬政府,而他們可以立刻逮捕耶穌。而叛國罪的刑罰就是死刑。如果耶穌說可以納稅,奸細就可以說:那麼你怎能自稱是彌賽亞呢?之前就像君王般,騎著驢駒進入耶路撒冷城,百姓都擁戴你。原來其實耶穌也是羅馬政府的走狗。這樣的話,奸細們可以煽動百姓棄絕耶穌,甚至把耶穌拿下,用石頭打死。
耶穌看出他們的詭計,雖用一大堆奉承和好聽的話來接近耶穌,其實是要來陷害祂。耶穌問他們:24 「拿一個銀錢來給我看。這像和這號是誰的?」他們說:「是該撒的。」我們需要注意的是,這個被猶太人認為不潔淨,印有凱撒的像和女神偶像的『上稅的錢幣』;是耶穌向奸細要來的。奸細們即是表面反對這些錢幣,但是其實就帶在身上,而且還帶進聖殿裡面來。我們相信單單他們把錢幣掏出的那一霎間,百姓都看在眼裡。
這些試探耶穌的人用的“納稅”在原來的文字希臘文裏,是“捐出”,即把錢捐給慈善機構的“捐出”之意,但是主耶穌用的字眼卻是“回報”的意思。主耶穌說,要給回去,屬於該撒的就給回該撒,屬於神的就給回神,主不但教導門徒盡公民責任,本身也以身作則支持地上政權,但明顯地他對地上的政權不是盲從。
25 耶穌說:「這樣,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耶穌教導門徒:“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歸”乃有歸還的意思。主似乎說,我們要納的稅本是屬於國家的,我們應當還給國家。人民就應努力盡公民的本分和義務。雖然耶穌本身是萬王之王,一切是屬於他的,但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之問題,又為了立下榜樣給門徒跟隨,他本身也向政府納稅(太十七24-27)。在另一方面,他亦強調一切政權均從神而來(可十41-43;約十九11)。但是若是當地上執政者違背神的時候,人民也有義務去責備掌權者。施洗約翰就是一個最好的例子,而耶穌也稱希律為狐狸(路十三32),勸門徒提防希律的酵(參可八15),以及讚賞施浸約翰勇敢斥責希律等。
耶穌提出了納稅原則的答案。猶太人在羅馬統治下,不同的分封王有不同的方式,有的還容許猶太人保留自己的信仰和生活方式,有的就強迫猶太人接受希臘文化,也要求猶太人必須尊羅馬皇帝為神。有些並不牴觸信仰的,就要遵守,有些牴觸信仰的,就不能遵守,沒有一貫的對待方式。主耶穌的回答真是一句非常好的回答,不但讓當時要捉拿他的人無法抓到他言詞上的把柄,也讓所有的百姓知道如何對待羅馬政府要求的事情。
路加福音20章20節-26節
19 文士和祭司長看出這比喻是指著他們說的,當時就想要下手拿他,只是懼怕百姓。 :20 於是窺探耶穌,打發奸細裝作好人,要在他的話上得把柄,好將他交在巡撫的政權之下。 21 奸細就問耶穌說:「夫子,我們曉得你所講所傳都是正道,也不取人的外貌,乃是誠誠實實傳神的道。 22 我們納稅給該撒,可以不可以?」 23 耶穌看出他們的詭詐,就對他們說: 24 「拿一個銀錢來給我看。這像和這號是誰的?」他們說:「是該撒的。」 25 耶穌說:「這樣,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 26 他們當著百姓,在這話上得不著把柄,又希奇他的應對,就閉口無言了。
靈程反思:
- 身為基督徒,當我們履行對政府的義務與對主耶穌的委身有所衝突時,應該如何應對?
TFLau 刘道辉
回复删除身為基督徒,當我們履行對政府的義務與對主耶穌的委身有所衝突時,我们應該先寻求神,这是否是从神的旨意而来。若是神的旨意那我们应该要顺服和听从。反之,我们可以用这一生去对抗直到回天家。当然,你会问如何知道是上帝的旨意 ?我相信这不难。耶稣定会指示我们。只是难是难在你愿意听吗 ?如那些只有外别敬虔的犹太人(或是现今只有外壳的基督徒)。
身為基督徒,當我們履行對政府的義務與對主耶穌的委身有所衝突時,應該如何應對?
回复删除首先應當禱告,尋求神的旨意。因地上一切政權均從神而來,若這個政權、對政府的義務與神的權柄衝突時,我們應以神的權柄為重,並且要敢於發聲,責備地上的政權。
身为基督徒,不管是因为政府的义务或是任何的势力,若与主耶稣的委身有所冲突都不能妥协,以主为先,以神为大,没有任何人和事应当叫基督徒背弃主,甚至为主受迫,舍命,那都是应当的,那是有福的。愿主恩典不叫我们遇见我们所不能承受的试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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