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 9:1-9 1掃羅仍然向主的門徒口吐威嚇凶煞的話,去見大祭司,2求文書給大馬士革的各會堂,若是找着信奉這道的人,無論男女,都准他捆綁帶到耶路撒冷。 3掃羅行路,將到大馬士革,忽然從天上發光,四面照着他; 4他就仆倒在地,聽見有聲音對他說:「掃羅!掃羅!你為甚麼逼迫我?」 5他說:「主啊!你是誰?」主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 6起來!進城去,你所當做的事,必有人告訴你。」 7同行的人站在那裏,說不出話來,聽見聲音,卻看不見人。 8掃羅從地上起來,睜開眼睛,竟不能看見甚麼。有人拉他的手,領他進了大馬士革; 9三日不能看見,也不吃也不喝。 從拉比傳統看掃羅的「盲點」 在使徒行傳第 9 章的記述中,掃羅(後來的保羅)並非一個「惡棍」,而是一位極其虔誠的法利賽人。根據拉比文獻(如 Pirkei Avot)的教導,對律法的熱心(Zeal)被視為極高的美德。掃羅當時的行為,在當代的猶太教背景下,是被視為「為神發熱心」。他持有大祭司的文書,這在當時希羅法律體系下,賦予了他跨區域執法的權力。 然而,這正是最弔詭的危機:當一個人的宗教熱誠缺乏對基督真體(Body of Christ)的認識時,這種熱誠往往轉向暴力。 從歷史背景看,大馬士革路上的「大光」具有深遠的象徵意義。在古代近東與希羅文化中,神明顯靈(Theophany)通常伴隨著無法直視的光芒。掃羅的「仆倒」與隨後的「失明」,在猶太古典解釋學中,常象徵著對舊有世界觀的徹底瓦解。掃羅原本以為自己擁有看透律法的「視力」,上帝卻讓他肉體失明,好叫他看見靈裡的真相。 「掃羅,你為什麼逼迫我?」這句話是整段經文的神學核心。耶穌並未說「你為什麼逼迫我的門徒」,而是「逼迫我」。這體現了基督與教會神祕的聯合。掃羅所信奉的宗教律法,若去除了基督的愛與憐憫,就成了殺人的工具。 心靈反省: 1 在你的靈命生活中,是否有某些「屬靈的堅持」,實際上卻造成了關係的撕裂或對他人的傷害? 2 掃羅失明的三天是他生命最黑暗也最光明的時刻。你是否願意進入一段「安靜與無助」的時間,讓神重新定義你的異象? 3 主啊,你是誰? 這是掃羅轉變的第一步。你對神的認識,是建立在二手的神學知識上,還是建立在與復活主的真實相遇中? 今日操練: 「靜默的轉向」: 找一個安靜的空間,關掉所有光源(或閉上雙眼)15分鐘。在黑暗中,默想一件你最近堅持、...
路加福音15:11-24 11耶穌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 12小兒子對父親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 13過了不多幾日,小兒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往遠方去了。在那裏任意放蕩,浪費資財。 14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又遇着那地方大遭饑荒,就窮苦起來。 15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那人打發他到田裏去放豬。 16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也沒有人給他。 17他醒悟過來,就說:『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裏餓死嗎? 18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裏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 19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 20於是起來,往他父親那裏去。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着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 21兒子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 22父親卻吩咐僕人說:『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把鞋穿在他腳上; 23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可以吃喝快樂; 24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他們就快樂起來。 一、 財產預分配與「活死人」的詛咒 在路加福音 15 章,小兒子的請求:「請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在公元一世紀的猶太社會不僅是貪婪,更是一種法律上的極端冒難。根據《密西拿》(Mishnah)中的《遺產卷》(Baba Batra),家產的分配通常是在家主臨終前或死後才生效。小兒子要求「現在」分配,在拉比的解經傳統中,這等同於宣告父親已經「社會性死亡」。他不僅是想要錢,他是想要抹除與父親的關係,將神聖的父子盟約簡化為物權的轉移。在當時的榮辱文化(Honor-Shame Culture)中,這使父親在整村人面前顏面掃地。 二、 外邦寄居與「凱扎扎」(Kezazah)儀式的恐懼 當小兒子在遠方耗盡資產,淪落到與豬同食時,他面對的不僅是飢餓,而是徹底的「族群隔絕」。猶太法律嚴格禁止接觸不潔之物(利未記 11:7)。更嚴峻的是,當時猶太村落有一種名為 "Kezazah"(意為「切斷」)的殘酷儀式:若一名猶太人將家產揮霍在外邦人手中後試圖回鄉,村民會聚集在村口,打破一個裝滿焦糊小麥的陶罐,大聲宣告:「某某人已與他的百姓隔絕」。這是一種徹底的放逐,被執行儀式的人將終身被視為活死人,不得參與任何社群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