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聽播客: 第三十五天:若不悔改都要滅亡! 今天看的經文恐怕是福音書中難解的經文之一了。對於耶穌,我們總認為,耶穌是謙卑柔和的老師,祂的出現將會帶來喜樂與和平。但今天的經文中,耶穌竟然說祂帶來紛爭和戰火,甚至是家庭的分裂。相信大家聽到真的會倒吸一口氣,這麼這個耶穌我們看起來那麼陌生? 在第49節裡,耶穌說了祂要做的是 “要把火丟在地上” 。在 這裡耶穌所說的“火”是指什麼呢? 一般猶太人常常以火來代表審判。路加福音3章16-17節,施洗的“約翰說,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但有一位能力比我更大的要來,我就是給他解鞋帶也不配。他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他手裡拿著簸箕,要揚淨他的場,把麥子收在倉裡,把糠用不滅的火燒盡了。”施洗約翰一直都認為耶穌的到來就是要來審判以色列,因此他要預備好百姓那就是他呼籲百姓悔改。施洗約翰口中所說到的“火”與猶太人觀念中的“火”是一致的,那就是神的審判。 但是耶穌說的火恐怕與猶太人甚至施洗約翰有點出入。在路加福音中,雖然主角是耶穌,但是我們可以處處看見聖靈的參與。從耶穌的誕生,洗禮,試探,後來到在加利利的服事,聖靈彰顯的能力無處不在。所以在這裡當耶穌說到的“ 49 「我來要把火丟在地上, ”我們可以相信應該是指聖靈。路加對聖靈的記錄是貫穿了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 約翰福音16章:7-8節:“ 7 然而我將真情告訴你們,我去是於你們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師就不到你們這裡來;我若去,就差他來。 8 他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 ”因此耶穌說祂來就是要把“火”丟在地上,這個如同火的聖靈來到這個世界就會帶來改變。所以耶穌對他的門徒說,祂最熱切期望的就是完成這個目的,讓聖靈帶來世界的改變。接著我們看見耶穌對於要完成這個目是很等迫切。祂說,就在50節: 『我有當受的洗。還沒有成就,我是何等的迫切呢。』 當聖靈來到,世人會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 有人會因此而悔改,但有人卻是選擇抵擋和遠離。所以耶穌才接著說祂 來,會帶來紛爭。 為什麼祂反而造成紛爭,而且是朋友間,或家人之間的紛爭呢? 馬太福音10: 34中耶穌自己加上解釋:我來,乃是叫地上動刀兵。 在猶太人的習俗裡,每當為事情爭論不休時,就會將一把刀丟在地上,贊成和反對的人,分別站在刀的兩邊。這裡的相爭是指表明自己的立場。 當一個人信主後,必須在信仰上表明立場,是不能妥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