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給我們的印像就是和藹可親,平易近人。祂是和平之君,祂將會平息戰火,給世上帶來平安。
但是從路加福音12章開始,路加所記錄的耶穌似乎越來越激進,甚至到了無可理喻的地步。在一場有幾萬人的聚會,耶穌對這些擁擠的群眾毫不留情的發出了嚴厲的說話。祂是直接打破了猶太人對於彌賽亞的傳統觀念:就是彌賽亞帶來的新的國度,和以色列人享有的終極和平。
此時的耶穌是在往耶路撒冷的路上,祂深知自己在耶城將會面對苦難,而且這也是祂唯一的使命。為何這個時候祂不善用這幾萬群眾的效益,反而以如此嚴厲甚至難堪的言辭來刺激群眾呢?耶穌如此做的目的又是什麼呢?為什麼祂要把火丟在地上,為何耶穌的到來是要帶來紛爭呢?
路加福音12章的這段耶穌的“紛爭論”不但打破了我們對耶穌的刻板印象,更是刷新了我們對耶穌使命的看法。
路加福音12章49-53節
49「我來要把火丟在地上,倘若已經着起來,不也是我所願意的嗎? 50我有當受的洗還沒有成就,我是何等地迫切呢? 51你們以為我來,是叫地上太平嗎?我告訴你們,不是,乃是叫人紛爭。 52從今以後,一家五個人將要紛爭:三個人和兩個人相爭,兩個人和三個人相爭;
53父親和兒子相爭,兒子和父親相爭;母親和女兒相爭,女兒和母親相爭;婆婆和媳婦相爭,媳婦和婆婆相爭。」
https://youtu.be/-nv-kXnzH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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