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因為接待罪人和稅吏,而面對法利賽人和文士的議論。耶穌針對這些議論者說了三個比喻,來向他們說明上帝對罪人的看法。這三個比喻,最出名的莫過於11-32節的《浪子回頭》的比喻。這個家喻戶曉的故事,因為被稱為《浪子回頭》所以導致歷時歷代年來,大家都把焦點放在這位放蕩的小兒子身上。但是這個比喻乃是耶穌針對法利賽人和文士所說,因此這個比喻的重點應該放在大兒子的身上。是的,小兒子可以悔改,仁慈的父親可以原諒並接納是個美麗的畫面,但是耶穌說這個比喻時,正是因為法利賽人和文士拒絕稅吏和罪人的時候。耶穌以這個美麗的故事向他們說明,父親已經原諒並接納這位回頭的弟兄,為什麼你們(法利賽人和文士)還在計較呢?而且現在好像那位生氣的大兒子那樣,拒絕進去參加父親準備的宴席呢?
所以這個比喻到了最後,耶穌並沒有告訴我們,大兒子最後究竟有沒有進到這個宴會裡去。耶穌在這裡似乎把要不要進去的決定給了在聽比喻的法利賽人和文士(大兒子)。耶穌讓他們去決定要不要進去,因為若是他們因著罪人而拒絕進去宴會,他們不只是拒絕罪人(小兒子),他們更是拒絕了父親,甚至會錯過這個宴席。
“宴席”這個字眼打從14章開始就一直的出現,似乎我們看到耶穌是用“宴席”來教育這些自以為是的“大兒子”。14章一開始,我們看見整個場景就是耶穌去參加一個法利賽人領袖的安息日晚宴,他們想在宴會中窺探耶穌。後來,耶穌就針對有個賓客向祂說“在神國裡吃飯的有福了”來教育這些宗教領袖。他們認為自己就是最有資格進到神國裡吃飯的那群人。他們以自己是宗教領袖,也是奉公守法的律法師就肯定在末後的日子裡,在神國裡吃飯(以賽亞書25章)。
但是耶穌用《大宴席的比喻》來說明,他們其實是那群拒絕赴宴的客人。接著在15章,耶穌也以這個《浪子回頭》的比喻再次提醒他們,他們也是那個生氣不願進去赴宴的大兒子。而16章,耶穌就以《財主和拉撒路的比喻》來說明,他們即是拒絕赴宴,其實最終他們將會跟這位只會奢華宴樂的財主一樣,死後在陰間受苦。
14章-16章可以說是耶穌給法利賽人最大的警告,因為主已經到了法利賽人領袖家中,而祂更是面對一大群的宗教領袖,耶穌苦口婆心的責備,警告他們。因為他們不曉得自己所拒絕的,他們不是拒絕罪,而是最終拒絕上帝(父親)。
這個《浪子回頭》的比喻也對今日的我們說話。但願我們是哪位悔改的浪子而不是成為生氣的大兒子。
路加福音15章1-3,11-32節
1眾稅吏和罪人都挨近耶穌,要聽他講道。 2法利賽人和文士私下議論說:「這個人接待罪人,又同他們吃飯。」 3耶穌就用比喻說:
11耶穌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 12小兒子對父親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 13過了不多幾日,小兒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往遠方去了。在那裏任意放蕩,浪費資財。 14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又遇着那地方大遭饑荒,就窮苦起來。 15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那人打發他到田裏去放豬。 16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也沒有人給他。 17他醒悟過來,就說:『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裏餓死嗎? 18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裏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 19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 20於是起來,往他父親那裏去。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着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 21兒子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 22父親卻吩咐僕人說:『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把鞋穿在他腳上; 23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可以吃喝快樂; 24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他們就快樂起來。 25那時,大兒子正在田裏。他回來,離家不遠,聽見作樂跳舞的聲音, 26便叫過一個僕人來,問是甚麼事。 27僕人說:『你兄弟來了;你父親因為得他無災無病地回來,把肥牛犢宰了。』 28大兒子卻生氣,不肯進去;他父親就出來勸他。 29他對父親說:『我服事你這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樂。 30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他一來了,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 31父親對他說:『兒啊!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 32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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